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榆林市企联会
来源: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发布时间:2022-08-03 15:19:21 阅读: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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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与征集方式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项目包括:

(一)“我的和谐创建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二)“温暖和谐瞬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三)和谐创建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四)和谐创建图案标识征集活动。

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分别面向企业、工会组织、社会组织、广大职工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征集,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分别推荐报送主题征文、摄影作品、口号征集活动各不少于1篇,于8月19日前将作品(电子版)报省三方成员单位。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面向省级产业工会、会员企业等征集,并将征集的作品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由省三方办汇总后统一报国家三方。

二、活动项目具体要求

(一)“我的和谐创建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主题 

围绕“说实事、谈体悟、抒心声”要求,以“我的和谐创建故事”为主题,结合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和谐创建历程、个人工作经历,讲好和谐创建故事,畅谈体会感悟,抒发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情怀,讴歌新时代、放歌好生活、奋进新征程,充分彰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同心同向、共赢未来的澎湃动力。

2.征文形式 

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以第一人称叙述,不超过3000字。采取电子文档投稿方式,A4纸张,页面布局用普通格式,征文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体,正文3号仿宋字体,行间距用固定值31磅,字距用标准值。标明作者所在单位、部门、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3.征文要求 

(1)投稿作品要政治正确、积极健康、文明向上。

(2)投稿作品要弘扬新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爱岗敬业的和谐文化理念,充分展示企业和职工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4.评选与奖励

活动由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负责具体承办。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活动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优先推荐优秀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宣传使用。

(二)“温暖和谐瞬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1.活动主题

以“温暖和谐瞬间”为主题,征集企业、工业园区在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发生的温暖瞬间、感人事迹、昂扬风采。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给职工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作品形式

题目自拟,题材以人物、事件为主,以短视频(3-5分钟)或照片形式呈现。短视频作品应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不限,大小不限,时长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需提供字幕文字材料。照片作品应为彩色照片,2M以上,JPEG格式,单幅、组照(6张以内,同时提供单幅照片和1幅编排后的照片)均可,附照片说明(须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场景要素,不超过50字)。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翻拍、电脑创意和改变原貌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不予参评。

3.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须政治正确、文明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赌博等不良内容。

(2)投稿人或投稿单位须确认拥有所提交摄影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如因摄影作品侵权或其他原因引起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纠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自作品提交之日起,承办单位即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官方网站及相关平台播放、印制有关宣传资料、对内容进行改编等权利。作者始终享有署名权。

(4)活动期间,作品不可再授权第三方使用。

4.评选与奖励

活动由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负责具体承办。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摄影作品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短视频作品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照片作品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优先推荐优秀作品在有关媒体上播放宣传使用。

(三)和谐创建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1.作品形式

投稿作品要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记易传播,字数在20字以内。作品要契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定位,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独特性,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召力、传播力,能够加强社会各界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了解、关注与支持,能激发企业与工业园区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热情。投稿需提交WORD文本格式作品,内容包括宣传口号及简要创作说明,并附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要政治正确、积极健康、文明向上,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投稿作品要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时代性,符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内涵和特征。同时,特色鲜明、创意新颖、构思巧妙,集思想性、艺术性、传播性于一体,富有和谐感染力,适合在多种场合使用。

(3)投稿作品创作风格不限,但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如产生抄袭纠纷,取消参评资格。

3.评选与奖励

活动由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负责具体承办。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宣传口号进行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活动拟设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优先推荐优秀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宣传使用。

(四)和谐创建图案标识征集活动

1.作品形式

(1)投稿作品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需要提交纸质彩色作品文件,以A4幅面绘制,注明印刷字体字号、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或PDF格式效果图和AI、CDR或EPS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2)设计图案需配写不少于200字的文字说明,详细阐明设计要点、创意说明或设计理念。个人作品需作者签名,并提供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单位作品需作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如曾参与设计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附简历。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要体现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要体现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要体现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爱企爱岗的和谐文化理念;要体现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2)投稿作品要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设计上注明“和谐创建”字样。图案设计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寓意贴切且具有独特的构图创意,不易与其他图案标识相混淆。

(3)投稿和谐创建图案标识征集活动的作者应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签订和谐创建图案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

3.评选与奖励

该活动由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负责具体承办,采取向专业机构邀标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可向省三方成员单位推荐专业机构参与,由承办单位选择3-5家专业机构发出招标邀请函。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图案标识作品从主题呈现、创意表现、视觉美感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活动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并颁发奖杯、证书,优先推荐优秀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宣传使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系列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投稿作品;

2.各类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严禁抄袭;

3.各类投稿作品原创作者应同意授权活动承办单位刊登、汇编作品,承办单位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或删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征集活动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要利用好地方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本地区对征集活动知悉度。要充分发动和组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与社会组织、广大职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等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三)严格审核。要对推荐的作品和机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报送。国家三方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组织开展系列征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组织活动突出的单位颁发证书予以鼓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乔卫平

联系电话:029-63915121

电子邮箱:76282307@qq.com

 

省总工会

联 系 人:李根

联系电话:029-87329837

电子邮箱:szjcgzb@163.com

 

省企业家协会

联 系 人:相鲁生

联系电话:88211873

电子邮箱:42131794@qq.com

 

省企业联合会

联 系 人:李珍

联系电话:029-87397800

电子邮箱:843749975@qq.com

 

省工商业联合会

联 系 人:崔新华

联系电话:029-893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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